粤港湾控股向陈军余授出3000万份购股权 行使价为每股0.5港元
2020-07-15 11:29:16
海关总署4日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》,明确对进出海南洋浦保税港区的货物,除禁止进出口和限制出口以及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外,试行“一线放开、二线管住”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。
新监管办法是海关总署贯彻落实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,支持海南逐步探索、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,分步骤、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,旨在充分发挥洋浦保税港区的先行先试作用,规范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的管理,支持建设自由贸易港先行区。
据悉,洋浦保税港区实行物理围网管理。除法律、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,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;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,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;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,实行退税。
此外,海关对涉及国家进出境限制性管理、口岸公共卫生安全、生物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商品质量安全、知识产权等的安全准入实施风险管理。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、物品不得进出洋浦保税港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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